1、学员证为学员权利专享凭证,学员须凭学员证进入教学区上课,并享用教育中心图书、网络等资源。学员证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或出售予他人使用。如有遗失,须及时挂失,并只可补办一次。 2、缓休(延长学制):学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缓休课程。所谓缓休是指在报名时即选择参加一次以上相同科目培训后再参加考试的情形。缓休可只缴纳单次培训费,但须缴纳RMB300/科的管理费,赠书等优惠活动只享受一次。 3、免费重读:对于参加培训且缺课不超过四次(含四次)的ACCA学员和缺课不超过两次(含两次)的CFA/FRM学员如未通过考试(缺席考试的情形除外),可免费重读下一期相同科目课程,赠书等优惠活动只享受一次。 4、收费重读:对于因未达到免费重读条件又未通过考试或缺席考试的学员,可申请重读下一期相同科目课程,视同缓休,须按前述约定缴纳管理费,赠书等优惠活动只享受一次。 5、换课:学员如在报班之后,获知已报课程免考或通过,凭书面证明,可申请免(管理)费换课一次;如有学费差价,需补足,如有学费溢余,不退还,但可用于冲抵下期学费;原课程赠书不可退换,换入课程用书须另行购买(原报班时未领书的情形除外)。学员因其他原因申请换课,须缴纳RMB300/科的管理费。 6、延期入学:学员在报班后由于个人原因申请延期入学的,须缴纳RMB300/科的管理费。且原课程赠书不可退换,下期课程用书如有更新,须另行购买(原报班时未领书的情形除外)。学员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预付学费参加以后某期课程学习的,可免缴管理费。 7、退班:除课程满员或取消的情形外,任何退班申请须以书面形式在开课日期十个工作日(含当日)前提出,须缴纳RMB300/科的管理费,并扣除赠书费用(按标价)。在此之后,学员不得申请退班,但可申请换课(仅当换入班次尚有余位时)或延期入学(学费转下期)。 8、除课程满员、取消或以上特别指明的情形外,学员在申请缓休、重读、换课、延期入学或退班时,须在转入/退班课程开课日期十个工作日(含当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缴纳RMB300/科的管理费,逾期不受理申请。 9.学员在缓休、重读、换课、延期入学等情况下,是否需要重新购买下期或换入课程用书,由学员自行决定,Kaplan将提供图书出版信息供学员参考。前述和本条所指“赠书”与“课程用书”含公开发行书籍和Kaplan专有课程资料。